第288封書信 Letter 288
第288封信
第288封信
第288封信 [1]
無收件人。關於革除教籍。
當公開的懲罰未能使人清醒,或被排除在教會的禱告之外未能驅使他悔改時,就只剩下按照我們主(神)的指示來對待他了——正如經上所記:「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……你就去,趁著只有你和他在一起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;……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;」 「他若是不聽,就告訴教會;他若連教會也不聽,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。」 [2] 現在,我們已經對這個人做了這一切。首先,他被指控有過錯;然後,他被一兩個見證人定罪;第三,在教會面前。因此,我們已經發出了莊嚴的抗議,但他沒有聽從。從今以後,讓他被革除教籍。
此外,應在全區宣告,將他排除在任何日常生活的交往之外;這樣,藉著我們與他斷絕一切往來,他就可以完全成為魔鬼的食物。 [3]
腳註
腳註
[1] 置於主教職位。 [2] 太十八15-17。 [3] 對比提前一20。